撫順市人大常委會加強代表履職管理
叫真章 動真格
——撫順市人大常委會出臺《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
代表履職考評辦法(試行)》
今年是撫順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的第一年。市人大常委會把加強本屆人大代表履職管理作為加強“兩個機關”(即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工作職責的工作機關,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(lián)系的代表機關)建設、站位“兩個一線”(即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線、推進和保障振興發(fā)展第一線)的重要抓手,出實招、求實效。常委會主任趙樂韜要求,一定要加強對新一屆人大代表的履職管理,進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質和依法履職能力,樹立良好的人大代表隊伍形象。常委會代表工作部門在認真調研、學習借鑒的基礎上,起草了《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職考評辦法(試行)》,并廣泛征求了各層面的意見。目前,該《考評辦法》已經2018年6月28日撫順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,邁出了我市人大代表履職監(jiān)督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的堅實步伐。
《考評辦法》包括總則,考評的對象、內容和計分標準,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,履職考評的等次,考評結果的運用及附則,共六章15條。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特點:
一是考評工作強調政治性。提出履職考評工作要加強黨的領導,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黨委請示匯報,把政治標準放在代表履職考評的首位,對政治不達標的予以一票否決。
二是考評內容涵蓋全方位。履職考評內容包括代表自身建設4項內容、人代會期間履職3項內容、人代會閉會期間履職7項內容、綜合評分2項內容及加分的5種情況,實現(xiàn)了對代表履職的全方位監(jiān)督。
三是考評標準力求精細化。履職考評對17項可量化的履職內容都明確了具體的計分標準,精細分配了每一項得分,對代表履職表現(xiàn)突出的還設置了加分項。
四是考評程序注重規(guī)范化。履職考評實行“每年一評,屆末總評”,明確了市人大常委會、縣區(qū)人大常委會(撫順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人大工委)、代表小組在履職考評中的職責和具體工作程序,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。
五是考評結果突出獎懲性。代表履職考評結果將作為市人大常委會評優(yōu)和推薦連任代表建議人選的重要依據(jù),并每年予以通報。代表年度履職考評為不稱職的,由選舉單位約談;連續(xù)兩次年度履職考評為不稱職的,由選舉單位依照相關規(guī)定勸其辭去代表職務。
連任三屆的市人大代表閔春杰說,“實行市人大代表履職考評是本屆市人大常委會的一次創(chuàng)新舉措,開展這項工作非常必要,既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意識、核心意識、大局意識、責任意識、為民意識、紀律意識,進一步推動代表依法履職;又有利于那些綜合素質高、履職盡責好的代表能夠在換屆選舉時獲得連選連任,進一步調動代表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。”連任三屆的市人大代表閔春杰在談到對出臺《考評辦法》的看法時如是說。